審核結論為“有疑問,需現場檢查”的,云南綠色食品認證,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,書面通知申請人,并抄送省綠辦。云南綠色食品認證,得到申請人確認后,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。審核結論為“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”的,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《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》,同時抄送省綠辦。
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,并抄送省綠辦。審核結論為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,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、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。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“認證合格”申請人,并抄送省綠辦。
云南綠色食品認證公司,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《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》。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有效期三年。證書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,云南綠色食品認證,標志使用人應當在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省級工作機構提出續展申請,同時完成網上在線申報。